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珍藏的朋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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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5-9 07:59:24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
朋友,多么亲切而真挚的呼唤。   

  我经常想我是多么可怜,处在一个不是很大的小城镇,每天都可以看到数以百十多的人。却没有一张亲切的我可以称为朋友的脸。我虽有书作伴不至于孤独,却也少了与友人交流的惬意。我甚至希望有个朋友可以来斗斗嘴。我像孤岛上的鲁宾逊,形单影只。我甚至不及鲁宾逊,他后来还有个星期五相伴。因为没有   

  朋友,我的生活就很简单,很简单。   

  小的时候我也有朋友,很好很好。她小名叫思思,那是这个世界赋予我的第一个朋友。也是最纯最美的儿时记忆。以至于现在只要有“朋友”这个字眼出现,我就会想到那个和我一起抓蝴蝶的小姑娘。我现在总是在找原因,如果说我现在没有朋友硬是要找出个理由,那我一定会认为是她造成的。   

  我们两家住的很近,可能我们会走路就在一起玩了吧。或许更早。因为我们的妈妈就是特别好的朋友,她们俩一直到现在都以姐妹相称。也许我们俩还互吃过彼此母亲的奶水呢。从我有记忆我们就一直玩的特别好。也不是我自夸,我现在都认为我很会玩。虽然我这么多年都没有再游戏了。那个时候我们没有现在小女孩们玩的芭比娃娃毛绒玩具。但我们绝对比现在小孩玩的开心自由。   

  王开玉解释一块泥巴,我们就能把它捏出各种造型。锅碗瓢盆,面包点心一应俱全。做我们过年才能吃到的炉馍馍,团一个圆饼,点缀一个野花瓣,一片小嫩叶,就很有炉馍馍的感觉;一个小斜坡,我们就能建一栋“别墅”,虽然那个时候我们还没有别墅这个概念,但客厅卧室,花园假山都有模有样。我很钦佩我们那个时候怎么有那么多的奇思妙想。   

  抓蝴蝶,这是我们最喜欢玩通过近三年的不懈努力的游戏。正午的蝴蝶最多,但不是很好抓。爸妈也不让我们这个时间到太阳底下去疯。除非是在爸妈午休的时候偷偷地溜出去。我们那时好像也很默契,只要我能出去,那她也一定是在火辣辣的太阳下等我。我们便随着翩翩起舞的蝴蝶一起飞翔在花间草丛。这样的追逐是抓不到的。要轻松抓住这些小精灵,我们可是有经验。一场雷雨过后,只要蹲下来,在花草树木的叶片背部,一只只小精灵被我们束手就擒。不过这样也是爸妈不允许的,因为雨露会打湿衣服。如果下上几天连阴雨,我们一样会偷偷跑出去,在小雨中继续我们的采蝶游戏。最有趣是我们会把抓住的蝴蝶藏起来,在潮湿的地上挖个小坑,把它们都放进去。然后再用树枝搭空用土盖住,以便第二天打开继续玩。   

  这样的时光一直伴随我们步入学校。我们又成为同学,依然是好玩伴。那时我们的老师是我的婶娘,因为我知道她在家对我的妹妹就很严厉,所以我特别特别的怕她。因为太害怕,就让我原本还算聪明的脑袋变笨了。在我上学前,我可以毫不夸张的说,无论走到哪,我都是焦点。那时我有一张能言善辩的嘴,和独特的思维方式。真的是人见人爱啊(有点小骄傲)。可是在我那位威严的婶娘眼皮底下活动,让我很压抑。每天规规矩矩的上课做作业,下课才能跑出去疯玩。到了学校,可能一下子朋友多了,就算是小孩也势力了。有一次,我的成绩不是很好(我把这责任都推到我婶娘的身上),一直被捧着,忽然摔在地上,可能一下爬不起来。我就一个人到教室后面的土坡上坐。思思,我最好的朋友,也去找过我。不过很快就和我们班里成绩优秀被我暗地里叫“女王”的混在一起了。因为我每节课下了都到那里去坐,慢慢的我走出我自己设下的障碍。但是下课了我还会去那里,也许是那块坡地和我家园子里的坡地一样。我便一个人玩起了以前玩的“建筑”。——漂亮!当我的作品完成,我就想找我的好朋友来分享我的成果。所以说人在悲伤和快乐的时候都需要朋友。当她看了我的作品,她也惊讶,这是我们俩从未达到的境界。就在我等她对我的称赞时,她扭头跑了,我正纳闷,她领着我叫“女王”的同学来了。而且还有“女王”的一帮跟屁虫。我当然自豪,你们看,我很棒吧。确实她们都很惊讶,紧接着就七手八脚开始改造我的“别墅”,我也要加入这“精修”的队伍,却被“女王”喝令,不许我动手。这可是公开的挑衅啊!我怎能容忍,要跟她理论,却被她的小跟班推到一边。从此我厌恶所有人,我的婶娘,我的好友思思,班里的“女王”,“女王”的跟班,所以我就形单影只了。   

  就在那一年,一场疾病拯救了我。大脖子病,就是腮腺炎。因为在家治病,这段时间我不需要朋友,(是没有朋友也可以过)有妈妈的悉心照顾就够了。四十多天,学校放假了。假期里我依然养病,开学时我总算是痊愈了。婶娘却跟妈妈商量让我留级,说我上个学期拉的课太多了,怕我跟不住。因为放假时我没参加考试,所以我不甘心。对我来说,留级可是奇耻大辱,最后婶娘也没给妈妈面子。   

  当我低着头去报名时,和我曾是一个班的艳娥也低着头。也许是同病相怜,我和她就走的很近。   

  很庆幸,我又找到了自信。我不仅当上了学习委员,还兼音乐干事(虽然我没有音乐天赋)。但这一点也不影响我在班里的地位。也许是思思和“女王”的原因,我不再和同学一起玩耍。好在我爱看书,一本书,一个角落,一个课间活动就过去了。一直到现在我都后悔我的少年少了一份游戏的欢乐。   

  艳娥和我是邻桌,她没有像思思那样丢弃我。有什么新鲜的游戏总会来找我,我也玩,只是很快就退出。依旧在我的小角落读我能看到的一切书籍。艳娥有时也陪我坐,她不看书,就是安静的跟我坐在一起。我们俩很平淡的处着,不远不近。但我们都很关心彼此,就是那种很用心的关心。一直到后来小学毕业,我们分开后的头几年,过元旦时我还能收到艳娥的贺卡。   

  后来我在饭店打工,认识了一个叫警禾的女孩。她是那种特别有思想的人,而且有特别强的上进心,又写得一手好字。我们在一起的时间不是很长,五十几天。我在机床展期间不知道她是怎么看我,反正我把她归到我好朋友的位置。虽然在也没有见过她,也没有她的消息,但我为数不多的朋友位置里,她依然存在。只因为她的强韧与不卑不吭。   

  从此我就成了孤家寡人,也许是没有朋友的缘故,我对家人就特别重视。家人就成为我生命存在的唯一意义。   

  思思,艳娥,警禾她们每个人都陪我走过不同的时期,所以她们留给我的感觉也不同。最纯最美最开心的永远是思思,我虽然一直有她的消息,却很少能见到。而和艳娥在一起是那种特别温暖特别淡又特别踏实的感觉。几年前我们又编辑评语亲爱的作者,欢迎进入红袖投稿,希望以后注意:段首请空两格,已帮您排版好。最好一次性就排版好,多次修改,后台短时间内不显示。可自行百度“自动排版工具”,将正文在排版工具中排好后再复制粘贴到红袖的文本框里。     期待佳作。(编辑留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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